二月初八,辰時。
清溪縣衙的大門“吱呀”一聲被推開——這聲音聽著像老頭咳嗽,還帶著痰音。
吳良站在門口,看著眼前熟悉又陌生的景象,半天沒說出話來。
縣衙還是那個縣衙。
只是…
更破了。
大門上的朱漆剝落得像是得了皮膚病,斑斑駁駁的,露出下面發黑的木頭。門檻缺了一角,不知道是被誰踢爛的。門前的石獅子…哦,只剩一只了,另一只的位置上立著根木樁,上面掛了個牌子:
“此處原為石獅,已于靖康元年被流民盜走。縣衙經費緊張,暫以木樁代替。望百姓周知,莫要撞上。”
吳良嘴角抽搐。
他身后,柳蕓娘也下了馬車,看到這一幕,眉毛都沒動一下:“比三年前還破。”
“夫人…”吳良苦著臉,“這怎么住啊?”
“怎么住?”柳蕓娘瞥他一眼,“跪著住,還是躺著住,隨你。反正俸祿只有從七品,一年四十五兩,剛夠還利息。”
吳良眼前一黑。
他想起來了——柳尚書雖然幫他運作回清溪縣當縣令,但條件是:五年內不得升遷,不得經商。而且,之前欠的高利貸雖然用柳家錢還了,但那筆錢算他借柳家的,要還利息,年息三分…
一年光利息就一百三十五兩。
而他這個從七品縣令,年俸才四十五兩。
倒欠九十兩。
“夫人,”吳良小心翼翼地問,“岳父大人沒說…利息能不能緩一緩?”
“能。”柳蕓娘點頭,“父親說了,可以利滾利。”
吳良:“……”
他默默轉身,走進了縣衙。
然后看到了更震撼的一幕——
大堂上,驚堂木只剩半塊,另外半塊…被老鼠啃了?
公案桌上趴著一只貓,睡得正香,看見人來,懶洋洋地“喵”了一聲,繼續睡。
兩邊的“肅靜”“回避”牌子,一個寫著“肅斤”,一個寫著“回辟”——錯別字。
最離譜的是,大堂正上方那塊“明鏡高懸”的匾額…
掛歪了。
歪得很有個性,像是喝醉了酒的老頭斜眼看人。
“這…”吳良指著匾額,“這都不扶正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