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承嶼想的是挺好,但警察可沒打算輕易放過他。
畢竟這件事的矛頭處處指向顧承嶼,他是洗不干凈的,只不過警察現在手里缺少證據,才沒直接把他帶回警察局罷了。
緊接著,警察又問了幾句話,但顧承嶼一問三不知。
從上岸的那一刻開始,他就已經想好了。
既然警察一定會找到自己,那他就做好心理準備,不管警察怎么問,只要自己不承認,警察又能拿他怎么樣?到最后也只是不了了之罷了。
哪怕警察心中有再多的疑問也沒用,顧承嶼既然敢這樣想,就沒什么不敢做的。
而且他也明白,江幼笙是不可能從海上逃回來的。
先不說他安排了那么多人手,日夜不停的看著江幼笙,就算真讓她逃跑了,她又怎么可能從茫茫大海上回到岸上呢?
在江幼笙暈過去的那段時間里,她是沒有記憶、不知道路線的,她該往哪走?這分明是不可能的事。
因此,顧承嶼沒什么好怕的。
但警察依然沒罷休,直接把顧承嶼帶回警察局調查。
顧承嶼還是不慌,雖然警察把他帶走了,但按照法律規定,二十四小時之內,只要警察不能找到新的對自己不利的證據,就必須把自己放了。
而他之所以答應江幼笙兩天之內再回來,打的就是這個主意。
二十四小時之內警察放人,到時他再想辦法擺脫林野的監視,就能到海上來。
公司的事顧承嶼也已經安排好了,沒什么不放心的。
他想的確實不錯,但警察也不是吃素的。
警察局里,警察直接調出監控錄像,指著上面的畫面道:“根據監控顯示,江小姐失蹤前見到的最后一個人是你的手下。”
“聽說這人叫阿強,是你的助理,但你把他養在身邊,卻不讓他和你一起去公司,而是經常跟蹤江小姐,這難道還不能證明江小姐此次是被你帶走的嗎?”
顧承嶼無所謂地兩手一攤,“警察先生,我承認你說的都是真的,這個人的確叫安強,也確實是我的助理。”
“以前他也跟蹤過江幼笙,但那時是因為我把江幼笙誤認為了是我妻子,我不明白她為何要裝死離我而去,所以我才讓安強去調查這事的。”
“后來我發現江家的二小姐和大小姐的確不是同一個人,而我妻子也早在前幾個月死于癌癥,連尸體都被送去做大體老師了。”
“我認清這個現實后,就不再讓安強跟蹤她了,但安強畢竟拿錢辦事,所以還留在我身邊。”
說到這,顧承嶼一臉不在乎地聳了聳肩膀,“我和安強錢貨兩清,他不為我做事了之后,他去做了什么我不知道。”
“至于他為什么會在昨天下午和江家二小姐見面,二人之間又發生了什么,我一概不知情。”
“顧先生,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!”
警察的臉黑了下來,臉色冰冷,“你這樣一而再、再而三的胡攪蠻纏,對我們的工作沒有任何推動性進展。”
“如果你再這樣,別怪我們采取非常措施了!”
“隨你們的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