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人的手按在了腰間的橫刀刀柄上,在他身側,一個衙役抖動著手里的鎖鏈,嘩啦作響。
在大齊帝國,人分三六九等。
人是有身份,有職業的,并非所有人都能夠進山打獵,打獵需得在衙門領取牌照,也就是所謂的獵戶牌子,有了這個牌子,方才有資格進山打獵。
沒有這個牌子,就是違禁狩獵。
被發現了要被抓進大牢,要罰錢才能出來,沒錢交罰款的話會被抓去做苦役,修城墻,挖河工,不死都要脫層皮。
這個牌子每年一換。
一個牌子須得二兩銀。
“大人,我有的……”
顧晦從懷里取出了一塊木牌。
木牌上寫著號碼,丁字七十九號。
他向前一步,把木牌遞給了那個班頭。
班頭接過木牌,仔細檢查了一下,丟給了一旁的手下,說道:“把冊子拿出來,對照一下,這木牌是哪家的牌子……”
手下從懷里拿出一本冊子,手指頭沾了沾口水,翻著冊子。
“這是鎮子東邊顧家的牌子,班頭,這個小子我認識,他是顧長青的兒子……”
人群中,一個人說道。
“顧長青,昨天那個被撲天鶴朱權打傷的倒霉蛋?”
班頭恍然大悟。
這時,檢查冊子的那人也找到了丁字七十九號獵戶牌子的主人,在一旁附和著說道。
“班頭,沒錯,這個牌子是顧家的!”
獵戶牌子并非以個人為單位,而是以家庭為主,也就是說,名義上,顧家是獵戶家庭,顧晦身為其中一員,也就能進山打獵。
“大人,我能走了么?”
顧晦拿回木牌,放回懷中。
“走吧!”
認出顧晦的那個人揮了揮手。
“哦!”
顧晦應了一聲,便要離開。
“且慢!”
班頭突然往一側跨步,擋在了顧晦身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