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住哪兒?”柳蕓娘指著縣衙,“屋頂漏雨,窗戶漏風,床只有兩張——我們一張,賈老頭一張。他們睡哪兒?睡大堂?”
吳良語塞。
這時,一直旁聽的錢老頭突然開口:“夫人,大人,老朽倒有個主意。”
眾人看向他。
錢老頭捋著胡子:“縣衙后頭有間舊庫房,雖然破了點,但收拾收拾能住人。這四位既然是大人故人,不如讓他們暫住那里。至于差事嘛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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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眼睛轉了轉:“縣衙現在正缺人手。這位唐先生能說會道,可以當刑名師爺;這位吳兄弟腿腳不便但嘴皮子利索,可以當門房;這位金先生會手藝,可以管工房;這位唐書生會寫字,可以當文書…每月給點月錢,讓他們自食其力,豈不兩全其美?”
吳良一愣。
這錢老頭…怎么這么好心?
柳蕓娘卻明白了——五老會這是想往縣衙塞自己人啊!
她正要拒絕,唐成已經“撲通”跪下了:
“多謝錢老!多謝大人!我們一定好好干!月錢…月錢多少都行!”
其他三人也趕緊跪下:“謝大人收留!”
吳良看向柳蕓娘。
柳蕓娘沉默片刻,忽然笑了:“好。既然錢老都開口了,那就這么辦。”
她看向四人:“月錢每人五百文。”
四人眼睛亮了——五百文!比在汴京要飯強多了!
“但是,”柳蕓娘補充,“月錢由我發。而且,每人要簽《縣衙差役守則》——內容嘛,跟三年前在汴京簽的差不多。”
她從袖中掏出四張紙——居然隨身帶著!
四人接過一看,果然:
第一條:不得慫恿縣令經商。
第二條:不得私下收受錢財。
第三條:不得泄露縣衙機密。
……
第二十條:每日抄書五百字,由柳夫人檢查。
最后懲罰條款也一模一樣:掃茅廁、跟五老會當跟班、抄《女誡》…
唐成嘴角抽搐:“夫人…這…”
“簽不簽?”柳蕓娘挑眉,“不簽現在就走。”
“簽!簽!”四人異口同聲,咬破手指按手印——動作熟練得讓人心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