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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府西跨院。
吳良正在抄《資治通鑒》,抄到“漢高祖約法三章”,忽然想起自己…何止三章?三百章都有。
正感慨,院墻外傳來“咕咕”的鳥叫聲。
他抬頭——一只信鴿落在墻頭,腿上綁著個小竹筒。
信鴿?誰會給他送信?
他取下竹筒,倒出里面的紙條,展開:
“吳兄,李富貴愿出二百兩買真火候。告知,分你五十兩。唐成、吳陽。”
吳良愣住了。
二百兩?李富貴還不死心?
但他現在…要錢有什么用?
腳上的鐵鏈“嘩啦”響了一聲,提醒他現在的處境。
他把紙條揉成一團,想扔,又停住了。
五十兩…雖然不多,但…
他想起唐成和吳陽還在牢里,想起他們畢竟是“兄弟”…
“最后一次。”他喃喃自語,“幫他們最后一次。”
他提筆,在紙條背面寫:
“溫度:窯火最旺時,石英砂融化成水狀。時長:看砂融即止,約十個時辰。退火:一日降一文錢炭火。勿信李富貴,此人奸詐。”
寫完后,他猶豫了一下,把“勿信李富貴”那句劃掉了。
算了,各人有各人的命。
他把紙條塞回竹筒,信鴿飛走了。
看著信鴿消失在天空,吳良心里空落落的。
他忽然想起柳蕓娘的話:“從今往后,你不能再起任何貪念。”
這…算貪念嗎?
他不知道。
只知道,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,和那四個“兄弟”…有牽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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