貨船在運河上航行了兩天,日子漸漸規律起來。
每天卯時起,酉時歇。白天行船,晚上停靠在碼頭或僻靜河灣。船上生活枯燥,但有了這群“奇葩”,倒也熱鬧非凡。
柳蕓娘讓吳良記賬,本意是讓他有點事做,別胡思亂想。可吳良…不愧是當過縣令的人,記賬都能記出花樣來。
“三月初一,購米一石,銀五錢。”吳良一邊念一邊寫,“等等…這一石米,夠咱們吃幾天?”
旁邊正在擇菜的金燦燦抬頭:“大概…十天?”
“十天?”吳良皺眉,“那就是每天吃一斗。一斗米…按市價應該是…四文錢?不對,杭州米價是五文,但這里是運河邊,可能貴一點…六文?七文?”
他開始算:“一斗七文,十斗七十文,一兩銀子是一千文…那就是…零點零七兩?不對,零點零七太小了,應該是…”
他算了一炷香時間,還沒算明白。
柳蕓娘看不下去了,走過來拿起賬本,掃了一眼:“夫君,你這一頁紙,就記了一筆賬?”
“我…我在算細賬…”
“不用算那么細。”柳蕓娘嘆氣,“就記總數:購米一石,銀五錢。其他不用管。”
“那不行!”吳良認真道,“為官要清廉,持家也要精細!每一文錢都要…”
“啪!”柳蕓娘把賬本拍在他頭上,“記!還是我替你記?”
吳良縮縮脖子:“我記…我記…”
最后,吳良的賬本成了這樣:
“三月初一,購米一石,銀五錢。(備注:此價偏高,疑似被宰,建議下次貨比三家)”
“三月初二,購青菜十斤,銀二十文。(備注:菜葉有蟲眼,品質不佳,應扣五文)”
“三月初三,船主李大哥贈魚兩條,未花錢。(備注:此人豪爽,可深交)”
柳蕓娘看到這些備注,哭笑不得。
金燦燦負責伙食,這本是個好差事——至少能吃飽。但問題在于…金燦燦的廚藝,實在不敢恭維。
他當過少爺,下過廚房(管茅廁),就是沒做過飯。
第一天,他做了一鍋粥。米放多了,水放少了,煮成了…飯不像飯,粥不像粥的糊狀物。
“這…這是什么?”吳陽用筷子戳了戳。
“粥啊。”金燦燦理直氣壯。
“粥?”唐成嘗了一口,臉皺成一團,“你這是…糨糊吧?”
第二天,金燦燦學聰明了——做面條。面和得太硬,搟不動;好不容易搟開了,又厚又寬,下鍋一煮,成了面片湯。
“這面片…”唐世唐夾起一塊,“得有指甲蓋厚吧?”
“厚點扛餓。”金燦燦辯解。
到了第三天,眾人受不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