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官出示逮捕令,“還有,我們在主刀醫(yī)生家中搜到了你們往來的郵件。”
母親尖叫起來:“那個賤人!她胡說!我才是受害者,我的兒子”
“你的兒子陳懷瑾已經死了。”警官打斷。
“死在你們精心策劃的手術臺上。”
手銬鎖上的那一刻,父親終于癱軟下去。
母親瘋狂地朝張姨方向嘶吼:“你不得好死!我當初就該把你”
張姨站在警車旁,拄著拐杖,腰桿挺得筆直。
“我是不得好死,”她輕聲說,“但我會好好活著,看著你們得到報應。”
法庭上,張姨作為關鍵證人出庭。
“我照顧了小忘不,懷瑾八年。”
“他到死都以為是自己欠弟弟的。”
她舉起那條被撕壞的圍巾:“這條圍巾,是懷瑾用第一個月獎學金給我買的。他說:‘張姨,你就像我的另一個媽媽。’”
旁聽席上響起壓抑的抽泣聲。
法官最終宣判:“被告人陳青、李露露,故意殺人罪、遺棄罪成立,判處無期徒刑。”
張姨帶著念安來到我的墓前。
新立的墓碑上,刻著——陳懷瑾。
我死了,但真相活著。
“懷瑾,他們都受到懲罰了。”張姨輕輕放下那束白菊,“下輩子,來做我的兒子吧。”
念安撫摸著墓碑,小聲說:“哥,我會記住你真正的名字。”
陽光穿過我的魂體,溫暖如初。
而我的名字,陳懷瑾,終于和我的靈魂一起,重歸清白。
這一次,我終于可以安心離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