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春秋帝位浮,斗雞走馬戲宮樓。
通宵宴飲笙歌亂,徹夜圍場箭鏃流。
親佞小,遠忠謀,金鑾殿里擲籌謀。
可憐身喪宦官手,留與史書作笑由。
長慶四年(公元824年)正月,長安城里的年味還沒散干凈,大明宮卻突然飄起了白幡——唐穆宗李恒駕鶴西去了。這消息一出來,滿朝文武先懵了半柱香,接著就開始慌:穆宗才三十歲,太子李湛剛滿十六,這孩子除了打馬球、玩蛐蛐,好像就沒干過正事兒,能撐起大唐這爛攤子嗎?
可慌歸慌,規矩不能亂。按照“父死子繼”的老例,十六歲的李湛穿著還沒來得及改合身的喪服,被一群白胡子大臣擁著,稀里糊涂就坐上了金鑾殿的龍椅,成了唐朝第十四位皇帝,史稱唐敬宗。
《舊唐書·唐敬宗本紀》里寫得明白:“長慶四年正月壬申,穆宗崩。癸酉,皇太子即位柩前,時年十六。”就這么簡單兩句話,把一個少年從“皇孫”到“天子”的跨越說盡了。可沒人知道,李湛當時站在靈前,心里想的不是“如何治國”,而是“這喪禮啥時候結束,下午還約了神策軍的兄弟們打馬球呢”。
這也不怪他,李湛打小就沒被當成“合格繼承人”培養過。他爹穆宗李恒自己就是個玩樂高手,在位四年把皇宮變成了游樂場,一會兒玩“擊鞠”(馬球),一會兒搞“角抵”(摔跤),偶爾還拉著宦官去獵場射狐貍。有這么個爹當榜樣,李湛能學好才怪——他六歲開始跟著爹打馬球,十歲就能在球場上贏過禁軍將領,十二歲迷上了“夜獵”,經常半夜帶著人在皇宮里追兔子,把宮女太監嚇得嗷嗷叫。
《新唐書》里補了個細節:“穆宗崩,敬宗方十五,宦官扶即位,帝昏童,狎群小。”這里的“狎群小”,說的就是李湛登基后,不跟大臣打交道,專門跟宦官、宮女還有那些會玩的“雜伎”混在一起。剛登基沒幾天,他就把穆宗留下的“馬球隊”擴編了,還專門設了個“打球供奉”的官職,只要馬球打得好,就能當官拿俸祿。有個叫石定寬的小官,因為馬球場上能“躍馬沖陣”,直接被李湛提拔成了神策軍判官,氣得宰相裴度直拍桌子:“先帝崩未逾月,陛下即耽于逸樂,何以面對天下?”
可李湛根本不聽。他覺得當皇帝最大的好處,就是沒人能管著他玩。以前爹在的時候,還得偷偷摸摸半夜出去獵兔子,現在自己是皇帝了,想啥時候玩就啥時候玩。登基才半個月,他就下了道圣旨:“自今往后,每月朔望(初一、十五)臨朝,其余時間皆免朝。”意思是除了初一十五,其他時候都不上朝。大臣們集體上書反對,說“國不可一日無君,君不可一日無朝”,李湛卻把奏折扔在一邊,跟身邊的宦官劉克明說:“這些老頭就知道絮叨,還不如陪朕玩會兒‘手搏’(徒手格斗)有意思。”
劉克明這小子,是李湛最信任的人。他跟李湛差不多大,打小就陪著李湛玩,馬球、角抵、夜獵樣樣精通,倆人好得能穿一條褲子。李湛當了皇帝,劉克明也跟著雞犬升天,成了“知樞密事”(宦官里的高官),手里攥著不少權力。可這小子不是省油的燈,表面上對李湛百依百順,暗地里卻早就憋著壞水——他知道李湛荒唐,覺得這皇帝好控制,慢慢就開始培植自己的勢力。
不過這會兒的李湛,還沒心思管這些。他滿腦子都是“怎么玩得更盡興”。三月里,長安的桃花剛開,他就帶著人去梨園(皇家戲班)看“百戲”,有吞刀吐火的,有走鋼絲的,還有學驢叫的,李湛看得哈哈大笑,當場賞了戲子們五百匹綢緞。四月,他又迷上了“打夜狐”,每天半夜帶著禁軍和宦官去禁苑里獵狐貍,有時候一玩就是一整夜,天亮了才回宮睡覺,把上朝的事兒忘得一干二凈。
《舊唐書》里忍不住吐槽:“帝好深夜自捕狐貍,宮中謂之‘打夜狐’。遣中使(宦官)迎太和公主(和親公主)還京,帝不親迎,唯遣鹽鐵使(官名)李程迎于境上。”連和親回來的公主都不親自迎接,一門心思撲在獵狐貍上,這皇帝當得也是沒誰了。
如果說李湛登基初期的玩樂還只是“小打小鬧”,那到了寶歷元年(公元825年),他就徹底把皇宮變成了“超級游樂場”,玩出的花樣能讓他爹穆宗都自愧不如。
這年正月,李湛覺得皇宮里的馬球場太小了,不夠盡興,下旨要擴建。可擴建得花錢啊,當時唐朝的國庫早就被穆宗折騰得差不多了,李湛不管這些,直接讓鹽鐵使(管財政的官)從稅收里摳錢,還讓地方官“進獻”,美其名曰“助修球場錢”。地方官不敢不從,只能把負擔轉嫁到老百姓身上,弄得民間怨聲載道。
宰相韋處厚實在看不下去了,上書勸諫:“陛下即位以來,土木之工不息,玩好之費日增,百姓困苦,盜賊漸起,愿陛下罷球場之役,以安民心。”李湛看完奏折,皺了皺眉,跟劉克明說:“韋宰相就是太死板,修個球場怎么就不安民心了?朕玩得開心,百姓才能安心嘛!”說完,照樣讓人接著修球場,還加了個要求:“要鋪上最好的細沙,免得朕的馬滑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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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場修好后,李湛辦了場“馬球大賽”,把神策軍、羽林軍還有宮里的太監都分成兩隊,自己當裁判。比賽的時候,他看得興起,親自下場打了半場,結果不小心從馬上摔了下來,磕破了額頭。大臣們聽說后,又紛紛上書勸他“少近危險之戲”,李湛卻滿不在乎:“這點小傷算什么?當年朕爹打馬球摔斷了胳膊,不照樣接著玩?
除了馬球,李湛還迷上了“拔河”。不過他的拔河跟別人不一樣,不是用繩子,而是用“錦彩”(彩色綢緞),讓宮女和宦官分成兩隊,拽著綢緞較勁,誰贏了就賞錢。有一次,他讓一百多個宮女一起拔河,結果綢緞斷了,宮女們摔得東倒西歪,有的還磕破了頭,李湛看得哈哈大笑,當場賞了每個宮女二兩銀子,說“摔得好,下次接著玩”。
《新唐書》里記了這么一件事:“帝好拔河,令宮人宦官為兩隊,以錦彩為繩,挽之相競,至有仆傷流血者,帝臨觀以為樂。”把別人的傷痛當成自己的樂趣,這已經不是“貪玩”,而是“荒唐”了。
更離譜的是,李湛還喜歡“微服私訪”——不過他的私訪不是為了體察民情,而是為了去長安城里的“酒樓”“妓院”尋歡作樂。有一次,他穿著老百姓的衣服,帶著劉克明和幾個小太監,偷偷溜出皇宮,跑到長安最有名的“平康坊”(紅燈區),進了一家酒樓就開始喝酒,還讓歌妓陪唱。喝到半夜,他覺得不過癮,又去了一家妓院,直到天亮才悄悄回宮。
這事后來被宰相裴度知道了,裴度急得直跺腳,第二天一早就進宮勸諫:“陛下乃萬乘之尊,豈能輕出禁宮,涉足市井污穢之地?萬一有刺客埋伏,后果不堪設想!”李湛被說得有點不好意思,嘴上答應“以后不出去了”,可沒過幾天,又偷偷溜出去了——只不過這次更小心,專門挑半夜三更出門,還讓禁軍在后面暗中保護。
寶歷元年夏天,長安鬧旱災,地里的莊稼都快枯死了,老百姓到處求雨,可李湛卻在皇宮里搞“龍舟賽”。他讓人在皇宮的池塘里挖了兩條大龍舟,每條龍舟能坐二十多個人,然后讓宮女們穿著華麗的衣服,劃著龍舟比賽,自己則在岸邊擺上酒席,一邊喝酒一邊看比賽,還跟身邊的人說:“這龍舟賽比打夜狐有意思多了,以后夏天就天天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