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門慶推拖不得,便只好說吃罷午飯再走。
與此同時,縣衙之內。
知縣時文彬升過了堂,審了宋江。
宋江提筆招供,“不合于去年秋間納閻婆惜為妾,飲酒后產生爭執,失手誤殺閻婆惜,致其身死,一向避罪在逃。今蒙緝捕到官取前情所供甘罪無詞。”
宋江認了罪,自叫人將他收押監牢中。
可是,宋江外號宋十兩啊。
這滿縣的人,自是許多人受過他的恩惠。
宋江剛剛被收監,當即便有許多人跑來求情,說起了宋江平日里對自己的好處,對鄆城縣發展的幫助。
時文彬心中自然清楚這些事情,他心里也有輕判宋江之意。
再加上,閻婆惜那邊壓根就沒有苦主了,所以這其中的自由裁量區域很大。
時文彬當即判了宋江。
怎么判的呢?
仗脊二十,坐監兩年半年。
如此一來,滿城的人大都皆是歡喜。
消息當天便傳到了宋太公耳朵里。
老頭喜極而泣,他還尋思著要判五年了。
不夸張的說下,此時的鄆城縣,只有一個人不高興。
那就是,西門慶。
哎呦我草了兄弟!
兩年半?
殺人罪啊,就踏馬判了兩年半啊?
不兒,你不該流放嗎?
當真是狗官!
竟敢胡亂判案!
你這狗屎一樣的判案水平,都快趕上春風法官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