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個時候,轎車還是稀罕物。
公路上跑的“解放”牌、“躍進”牌貨車居多,小轎車的話,半天才有一輛經過。
小轎車開上大壩頂的,更是少之又少,幾乎一年也沒見有一輛開上來。
高群直接開著上來后,就引起了兩名巡視員的注意。他們躲在遠處觀察著,先是見一男一女兩個人下車,在外面站了大約個把小時后,就又鉆進了車里。
他們覺悟都很高,立即聯想到可能是有破壞分子。在觀察一番后,就進車里繪制地圖去了。
于是,他們就騎著自行車從車跟前走了好幾趟,最后觀察到的結果是:一男一女在后車座上正在行茍且之事。
于是,就立即向他們的上司,水庫派出所報告了情況。
當時值班的民警叫邱剛,警校畢業不久,他經過分析后認為,在車里干這種事,絕對不是兩口子,是一對在偷摸搞破鞋的狗男女。
在當時的時代,通奸也是犯法,是要判刑的。
邱剛覺得是一個立功的大好機會,就對兩個巡視員說:“車上一定是一對非正常男女,我們立功的時候到了。走,跟我去抓人!”
于是,別上配槍,帶上兩副手銬,就把轎車包圍了。
聽到喊聲,我非常迅速地把高群推開后,車門就被拉開了。
兩個人堵在兩個后車門上,穿警服的民警大聲說:“不要做無畏的反抗,不然會吃苦頭的。乖乖地舉手下車,跟我們去派出所把問題交代清楚!如果負隅頑抗,將會是罪加一等!”
喊叫聲怪嚇人的,高群有點害怕,一個勁地往我懷里鉆。我對她說:“他們是抓流氓的,我們啥也沒干,怕什么?”
她說:“是警察。”
“警察是不會隨便抓人的,別怕。”接著,我說:“要是想不跟他們去派出所,我有個主意,你愿意還是不愿意?”
“你說就行,我必須要愿意。”
“就說我們是情侶,是男女朋友,行么?如果說我們是來考察的,他們會跟單位聯系,沒有事也能弄出啥事來,丟人現眼的,甚至還會讓你們曹總來領人。”
“行,要不我們就說是兩口子。”
“沒有結婚證,要是跟民政局核實,我們豈不成說假話的了?就說是情侶就行。”
下車的時候,她悄悄問我:“真要舉手啊?”
“不用!”說著,我先讓她下車后,我也下去了。而且在站到地面上后,我一把把她擁在了懷里。
那三個人幾乎同時在喊:“雙手抱頭蹲下!”并且呈三角形地站在我們周圍。那位年輕的民警還拍了拍腰間的配槍。
我說:“喊什么喊,我們犯哪條法律法規了,還要抱著頭蹲下?”
“你們在車上胡搞,就是犯法行為!正正經經的夫妻哪有跑到這大壩上偷摸相好的,分明就是耍流氓!走,去派出所,會讓你們把每一個細節也都交代清楚的!”說著,叫邱剛的民警掏出手銬,要戴在我們手腕上。
我站在那里,對邱剛說:“我們是情侶關系,也沒有在車上做任何過分的事,你們這是狗拿耗子,多管閑事!”
“你說你們是情侶關系,怎么證明?”
“我們一男一女,如果不是情侶,關系會這么親密嗎?看我們親密就認為我們有不正當行為,我可真為你們的執法感到震驚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