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十五,驚蟄。
清溪縣衙門口,來了四個奇形怪狀的人。
為首的是唐成——他拄著一根不知從哪兒撿來的樹枝當拐杖,身上那件長衫破得能當漁網,臉上還帶著不知從哪兒蹭的鍋灰。但眼睛很亮,像餓了三天的狼看見肉。
身后跟著吳陽——拄著正經拐杖,左腿的傷還沒好利索,走路一瘸一拐。但精神不錯,還特意把頭發梳了個歪髻,試圖顯得體面些。
再后面是金燦燦——相比前兩人,他穿得還算整齊,雖然也是補丁摞補丁,但洗得干凈。手里提著個小包袱,里面是他的全部家當:半塊磨刀石、一本破舊的《營造法式》、還有幾個自制清香廁的樣品。
最后是唐世唐——這位最“講究”,雖然衣服也是舊的,但漿洗得筆挺。鼻梁上架著副不知從哪兒弄來的破眼鏡(只有一邊有鏡片),手里捧著本手抄書,邊走邊看,差點撞到縣衙門口的木樁。
四人站在縣衙門口,仰頭看著那歪匾額,表情復雜。
“這…”唐成咽了口唾沫,“比三年前還破啊。”
吳陽腿有點抖:“堂兄…就住這兒?”
金燦燦嘆氣:“好歹是個縣衙,怎么…”
“怎么像被雷劈過?”唐世唐推了推半邊眼鏡,補充道。
正說著,縣衙大門開了。
賈老頭探出頭來,看見四人,愣了一下:“你們是…”
“我們是吳縣令的故人!”唐成立刻換上諂媚的笑容,“特來投奔!勞煩通稟一聲,就說…清溪故友來訪!”
賈老頭打量四人,尤其是他們那落魄相,心里明白了七八分:“等著。”
他關上門,進去稟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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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衙后宅,吳良正在抄書。
柳蕓娘坐在旁邊監督——她手里拿著戒尺,吳良每寫錯一個字,戒尺就“啪”地敲一下桌子。
已經敲了十七下了。
“夫人…”吳良揉著發酸的手腕,“今天能不能…”
“不能。”柳蕓娘頭也不抬,“昨天讓你背《官箴》第三條,你背錯了兩個字。今天加罰五十遍。”
吳良欲哭無淚。
正抄著,賈老頭來了:“大人,外面有四人,自稱大人的故人…”
吳良手一抖,墨汁滴在紙上,洇開一大團。
柳蕓娘抬頭:“什么樣的人?”
“嗯…”賈老頭斟酌用詞,“看起來…像要飯的,但說話又有點…文縐縐的?”
柳蕓娘和吳良對視一眼。
“讓他們進來。”柳蕓娘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