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良的山貨生意剛剛步入正軌,還沒等他享受幾天數銅板的快樂,一紙來自州府的公文,如同臘月的冰水,澆了他一個透心涼。
公文內容很簡單:年底考核在即,各州縣需上報“教化鄉里,訟獄清明”之實績。重點考察“民風淳樸度”與“訴訟案件調解率”。末尾還特意加了一句——“勿以奇技淫巧充數”,下面畫了道淺淺的墨線,仿佛是針對某個把“驢太醫”和“山貨販子”事跡傳上去的縣令。
吳良拿著公文,手都在抖。教化?訟獄清明?他這清溪縣,民風是挺“淳樸”的——王干娘為了驢能當街罵街,獵戶為了幾文錢敢掏馬蜂窩,至于訴訟……除了豬拱籬笆、雞啄菜地,就是唐成和金燦燦這倆活寶貢獻的風流債和破產糾紛,哪來的“清明”?!
他仿佛已經看到州府同僚們嘲笑的眼神,以及上官那句“吳縣令治下,頗有‘古風’啊”的評語。完了,他的政績考核,怕是要得個“下下”了!到時候別說升遷,能不能保住這七品官帽都難說!
“怎么辦?怎么辦?”吳良在書房里急得團團轉,那塊“警醒石”此刻在他眼里都顯得格外親切——至少證明他家里還有個能管事的。
柳蕓娘看著他如同熱鍋上的螞蟻,嘆了口氣,提醒道:“相公,既是考核‘教化’與‘訟獄’,何不從這兩處著手?即便不能立竿見影,做些表面文章,應付過去也是好的。”
“表面文章?”吳良停下腳步,眼睛一亮,“娘子的意思是……”
“比如,組織些鄉民讀讀《孝經》,宣揚一下鄰里和睦。再比如,把那些雞毛蒜皮的訴訟,盡快調解了,做出個‘訟獄漸息’的樣子。”柳蕓娘點撥道。
吳良茅塞頓開!對啊!不會治本,我還不會治標嗎?搞形式主義,我可是來自二十一世紀的公務員……啊不,是社畜!那是刻在骨子里的技能!
他立刻行動起來。首先,他讓師爺起草了一份《清溪縣敦親睦鄰公約》,內容無非是些“孝敬父母”、“鄰里互助”、“勿因小利生隙”之類的空話,然后強制要求各鄉里正組織鄉民學習,還要簽字畫押,搞得怨聲載道。
接著,他把目光投向了積壓的那些訴訟卷宗。什么張三家雞吃了李四家菜苗,王五家娃扔石頭砸了趙六家瓦片……這類案子以前他都是和稀泥,各打五十大板或者罰酒三杯了事。現在為了“調解率”,他決定主動出擊,強力調解!
于是,清溪縣衙出現了奇景:縣太爺不再坐堂等案,而是親自帶隊,深入田間地頭、街頭巷尾,主動“發掘”和“調解”民間糾紛。
“張三!李四!你倆過來!”吳良帶著衙役,堵住了正在地里干活的兩人,“你家雞吃他家菜苗的事,本官今日就給斷了!賠十文錢!立刻執行!不得上訴!”
張三李四面面相覷,還沒反應過來,就被衙役“協助”著完成了賠償交割。
“王五!管好你家娃!再扔石頭,本官就讓你去修水庫!”
“趙六!幾片瓦而已,鄰里之間,莫要斤斤計較!”
吳良雷厲風行(粗暴簡單)地“調解”著一樁樁小事,師爺跟在后面瘋狂記錄,營造出一派“訟獄清明,官民和諧”的假象。
然而,這種強行“和諧”注定無法持久。矛盾只是被暫時壓制,怨氣卻在積累。更重要的是,這種走形式的“教化”,百姓們根本不買賬,背后都罵他是“瞎折騰老爺”。
吳良自己也累得夠嗆,感覺比當初斷驢案還費神。眼看考核日期臨近,效果卻不如預期,他再次愁眉不展。
這天,他正對著那份《敦親睦鄰公約》發呆,唐成和金燦燦晃悠了進來。這兩人最近靠著賣山貨,手頭稍微寬裕了點,臉上又有了點人色。
“吳兄,何事煩憂?”唐成如今對吳良客氣了不少,畢竟算是半個東家。
吳良也沒瞞著,把考核的困境說了出來。
金燦燦一聽,扇子(普通竹扇,金的早當了)一搖,商業頭腦又活絡起來:“吳師兄,你這方法太笨……呃,太直接了。教化民心,豈能靠一紙空文?調解糾紛,又豈能靠強行壓服?”
“那依金師弟之見?”
“得讓他們自己不想鬧,不敢鬧,甚至以鬧為恥!”金燦燦眼中閃爍著曾經屬于“騷包土豪”的精光,“得有利誘,也得有威懾!”
唐成也湊過來,補充道:“對!就像管理青樓……呃,是管理團隊!光靠規矩不行,還得有獎罰,有氛圍!”
吳良被他們一點,似乎抓住了什么:“具體說說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