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預答辯里的學術挑戰者
按照學院規定,論文初稿需要先提交給指導老師審閱,提出修改意見。
陳捷的指導老師,是法學院一位以治學嚴謹著稱的老教授,他對陳捷的這篇論文贊不絕口,認為其“視野開闊,立意高遠,頗有大家之風”,只在一些引文格式和注釋細節上,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議。
但麻煩卻出現在了論文預答辯的環節。
預答辯,是正式答辯前的一次內部審查,由幾位青年教師組成評議小組,對論文的質量進行把關。
而負責陳捷這組的評議小組組長,是一個叫錢衛東的年輕副教授。
錢衛東,三十出頭,是剛剛從美國頂尖法學院獲得博士學位歸國,被燕大作為青年才俊引進,正是意氣風發、急于在學術界建立自己權威的時候。
他信奉的是西方主流的法律形式主義和實證主義,認為法學研究就應該聚焦于法律文本本身,進行嚴謹邏輯分析和教義學闡釋,對于任何將法律與政治、社會過度捆綁的研究,都嗤之以鼻,認為那是“學術不純潔”的表現。
所以,當他看到陳捷那篇充滿了宏大敘事和政治話語的論文時,眉頭立刻就擰成了一個疙瘩。
預答辯會議室里,氣氛有些壓抑。
錢衛東將陳捷的論文輕輕地放在桌上,推了推鼻梁上的金絲眼鏡,用一種略帶傲慢的語氣開口道:
“陳捷同學,你的這篇論文,我仔細看過了,文字功底不錯,閱讀量也很大,看得出來,是下了功夫的。”
他先是客套地肯定了一句,隨即話鋒一轉,變得尖銳起來:
“但是,我必須指出,你這篇論文,從根本上來說,走錯了方向。”
“你這篇東西,更像是一篇政策研究報告,或者是一篇政治學的論文,而不是一篇合格的法學畢業論文。”
“法學,是一門精確的、科學的學科,它的研究對象是法律規范本身,是權利與義務的邏輯構造。”
“而你通篇都在談什么‘國家治理’、‘黨的領導’、‘制度自信’,這些是政治口號,不是嚴謹的法學概念。”
“我建議你,把論文題目和框架全部推倒重來。”
錢衛東拿起筆,在陳捷論文封面上,畫了一個大大的叉:
“你可以選擇一個更具體、更聚焦的題目,比如,論《物權法》中善意取得制度的構成要件,或者,從比較法的角度,分析中美兩國違憲審查制度的差異,這才是我們法學生應該做的,扎實學術研究。”
錢衛東的話,讓在場的其他幾位年輕老師都面面相覷,不敢作聲。
陳捷靜靜地聽著,臉上沒有絲毫的憤怒或沮喪,依舊是那副謙和而平靜模樣。
自己遇到了重生以來,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學術挑戰者。
這種挑戰,無關私人恩怨,純粹是學術理念上的根本沖突。
跟這樣的人,進行正面辯論是毫無意義的。
因為雙方從一開始,就站在兩條完全不同邏輯起點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