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來,柳書明再次展露出驚世駭俗的本領。
國有國法,村有村規。
曹氏鄉約就是村規,更是所有受到青石村庇佑,生活在青石村百姓,必須遵守的律令。
開篇第一句寫明遵國法,輔王化。
免得被官府和對手抓住小辮子。
“補官府治理鄉村所不及之處,而不是替官府掌權,出了人命案送縣衙審理,收的糧食叫互助糧,賬目公開,請縣衙派人來監核,絕不搞賦稅,那是朝廷的專屬權,碰不得。”
曹德笑得合不攏嘴。
所謂曹氏鄉約,不就是內部小法律嘛。
柳書明不但迅速幫曹德訂立了人員框架,就連法條都能信手拈來。
“還有,要向官府和朝廷表忠心,不能露出任何可以被人抓住的軟肋。”
柳書明露出幾分狡黠。
“逢年過節挑些上好的糧食,獸皮,送給汪縣令和唐老大人,嘴上說愿為朝廷守邊隅,撫流民,言外也得學學古人,多向縣令請田自污。”
“咱們村只建學堂,糧倉,藥鋪,作坊,不搞什么議事廳,大堂,鄉勇只負責夜巡防盜,千萬別碰軍制。”
曹德有多少野心,目前柳書明還看不出來。
但是有一點,柳書明比曹德更清楚。
大楚王朝最不缺的就是野心家。
但是在北地的一畝三分地,任何野心家都要躲著藏著。
距離白河縣八百里外,駐守著數萬精銳邊軍。
同時,當地距離王城長安的距離也不過一千里。
一旦出現亂子。
不論是朝廷大軍,還是眼皮底下的邊軍。
頃刻間就能撲過來彈壓。